[法学理论论言语] 党政关系是世界各国执政党必须直面以对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关系。在当代中国,时至今日,如何理顺党政关系不仅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而且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现实难题。从宪政视角和比较视角审视苏联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党政关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党政关系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苏联共产党处理党政关系的非本土化宪政实践
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和权力高度集中是苏联党政关系的普遍性现象。这种体制在苏联的政治生活中既表现出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又在苏联社会政治发展和社会演进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和缺陷,并最终导致苏联的解体和苏共的垮台。
在列宁执政时期,苏联即形成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同时列宁作为国家领导人也意识到党政不分的弊端,提出了党政分开的思想。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保卫革命成果和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以列宁为首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初步建立了一套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列宁逐渐认识到战争时期形成的党政不分的现象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存在阻碍,认为要发挥苏维埃国家政权的迫切性,并提出了党政分开的初步设想,“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权,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指导,而不是像目前这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1]。遗憾的是,列宁的病逝使党政分开的设想付之东流。列宁逝世后,斯大林作为前苏联党政最高领导人在党政关系问题上并未继续列宁关于党政职能分开的探索,从而使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逐渐定型,并使之进一步加强。在当时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这一领导体制对苏联经受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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