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论文] 一 “后全能主义”与“自组织”问题
全能主义(totalism)这一概念,是政治学家邹谠先生于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最先使用的——英文字典里并没有这个词。它主要是被用来形容中国和其他具有相似情形的国家-社会关系。作为对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1]概念意识形态色彩的批判,“全能主义”意指“政治权力可以侵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个人生活的诸多方面,在原则上它不受法律、思想、道德(包括宗教)的限制。在实际上(有别于原则上)国家侵入社会领域和个人生活的程度或多或少,控制的程度或强或弱。”[2]也即意味着,国家可以任意进入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各个层面。应该说,这一概念对当代中国独特的政治-社会结构具有相当的概括力和解释力。
此概念提出后不久,中国大陆学界就予以了积极回应。“全能主义”的概念和相关解释也在政治学者中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作为此响应的一部分,就是“后全能主义”概念的提出和相关论证。这其中又以萧功秦先生为著名。当然,“后全能主义”并非完全脱离了全能主义的政治遗产,相反,它更多的是体现“后期(latter)全能主义”而不是“全能主义之后(post)”[3]的特征。
萧功秦先生曾将这个社会的特点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存在着有限的多元化;二,意识形态领域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基本符号体系,作为一党组织整合与党内凝聚的基础,但其意识形态的符号内涵已经不再具有原来平均共产主义的目标意识;三,继承了全能体制下执政党的国家动员力的传统资源,作为实现本国现代化的权威杠杆,从而在理论上仍然具有较强的进行体制变革的动员能力,以及抗非常事件与危机的动员能力,但与此同时,也承袭了全能体制下社会监督机制不足的问题。”
萧先生最后总结道:“要言之,当代中国非政治领域的有限多元化与私域自由空间的扩大,意识形态的世俗化,以及一党体制为基础的社会动员能力与命令机制的存在,这三个特点构成中国大陆……
<<<<<全文未完,本文约8725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