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审计论文] 舞弊和欺诈一直是困扰注册会计师的问题。美国的安然事件,我国的银广厦等重大舞弊事件的发生,更加重了注册会计师对揭露舞弊和欺诈行为的责任。
舞弊和欺诈是公司或企业经营管理当局故意错报、漏报财务报告的行为,即进行欺诈性的财务报告,或粉饰性的会计报告。其主要表现是利用其对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采用歪曲会计原则的方法编制与企业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一致的财务报告,欺骗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士,从而达到其不正当或不公正的目的。舞弊和欺诈往往通过以下行为来实现:
篡改、伪造或变更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支持性凭证;有意伪报或遗漏事项、交易或其他主要信息;在处理金额、分类、表达或披露等方面有意错用会计原则。
舞弊和欺诈的审计线索
由于舞弊和欺诈往往要通过篡改、伪造会计记录等行为来实现,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蛛丝马迹,从以下几方面来推测舞弊和欺诈存在的可能性,从而有针对性的取证:
(一)客户管理层有异常行为
经常更换会计主管。管理者舞弊通常要依赖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对财务报告进行不实反映来完成。如果公司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连续更换会计主管,注册会计师应查明真实原因,其中很可能隐含着舞弊行为。此外,如果管理当局中的资深人士、顾问、董事、监事调动频繁,也应引起注册会计师的关注。
管理者无端变更注册会计师。管理人员就会计审计及报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常发生争执;对查账人员有不合理的要求、态度异常恶劣;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给予种种限制,对注册会计师的询问无法说明理由或理由牵强附会。这些情况通常隐含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往往是注册会计师寻找舞弊行为的契机。
企业存在异常交易。如数额或方式反常、交易对象为特殊或有关联的企业、价格异常(偏高或偏低)、交易目的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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