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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与中国农村公共空间 |
[新农村建设论文] 摘 要 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引出“农村公共空间”作为研究对象,以湖南邵阳县的新村作为研究的考察点,探索了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公共空间”的孕育、发生、发展,希冀“农村公共空间”能为农村社会的和谐运行,乃至成功转型开辟一条道路。 关键词 公共领域 沟通行动 农村公共空间 1 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所开创的关于民主社会的定义,指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建立在自由发表意见和相互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是“政治权利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哈贝马斯强调在这种不受各种外界因素侵扰的自由空间里,大众可以不受约束地在这个领域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市民之间可以进行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中心的公共交往。 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探讨,为备受技术、法制、行政、市场力量困惑的现代社会找到了一种解脱的途径,一种希冀。而且他自信地告诉人们这并不是“乌托邦”,即使在现代社会的“囚笼”里,人们仍然可以通过“公共领域”的重构,走向新的光明。他的“公共领域”理论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受到了社会学、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甚至宪法学等众多学科的追捧,他本人也成为当代最为著名的思想理论家之一。 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农村自治运动及其基层社会的改革促发了人们对农村社会结构及其良性运行的深层次的思考,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给正在探索中国农村社会发生、发展运行规律的人开辟了一个新的视角或者说是一个新的理论前景,从而有望为进一步寻求农村社会的和谐运行,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奠定持久的社会动力。 在这里的“农村公共空间”是指具有“公共领域”的某些精神要素,又具有自己的特质,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要体现中国农村社会的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反映出当今社会的民主意识和多元化的公众自觉精神。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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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fm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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