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类毕业论文] 近来,我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国的房地产业仍出现了过热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定位不准,出现了越位和缺位并存的问题,使得宏观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被软化、调控效果大打折扣。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所裨益。 1、引言 2006年上半年,我国的GDP增长率为10.9%,其中第二季度增长11.3%,是1994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季度。其中上半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急剧膨胀,同比增长31.3个百分点。对此,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以防止经济过热。从第三季度的数据分析,宏观调控整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回落至10.4%,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2%,比二季度回落7.7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比二季度明显减少。 虽然多个领域宏观调控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对房地产的调控作用微乎其微。据统计,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房地产价格继续呈现较快增长的局面。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12902亿元,增长24.3%,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比上半年还快0.1个百分点。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始终保持在5~6%的高增长,全国大部分城市房价不跌反升。目前,房价上涨过快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 尽管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如,国务院出台了“国六条”、“国八条”,建设部等部门的“十五条”,提出要增加小户型住房的供给,提高了按揭首付的比例,以及五年内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等措施,但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一环,即地方政府,存在定位不准、公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越位与缺位并存,使得宏观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被软化,调控效果大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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