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论言语] 论 文 提 要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历史证明,任何国家和民族要生存,要发展,都离不开也都不得不首先解决好粮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粮食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粮食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粮食问题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国有粮食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国家财政不堪负重,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企业包袱沉重等问题,都亟得解决。解决粮食问题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中央的部署,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立法已成为必然。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下简称粮改)的不断深化,粮食立法已成为必然。 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潜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自建国以来,根据我国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粮食流通经历了曲折的变化,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新一届政府成立以后,于当年4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的会议,就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列为新一届政府任期任务中“五项改革”之首,从此,拉开了新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序幕。会议确定了这次粮改的基本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分开,新老财务挂帐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几年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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