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论言语]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是科技对经济的影响,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市场的驱动就是科技的动力机制,市场的刺激和激烈的竞争推动着科技创新和发展。其次是科技对自然的影响,为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性发展,避免由于经济的发展对能源和资源造成的不可逆消耗,科技领域提出了绿色生产、绿色制造、能源与原材料再利用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新方法、新工艺。此外是科技对社会的影响,科技本身是一把双刃剑,高科技武器可以维护和平,也可以给人类造成灾难,所以,科学技术的使命是如何更好地以人为本,寻找和人性相适应的途径,达到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的境界。 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与经济、自然和社会联系密切,对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 科技进步、发展与科技法学
科技进步、发展与法律是一种互动关系。科技发展需要符合客观规律的法律去引导和保障,并以其自身日新月异的变化不断地向传统法律部门提出挑战,同时,还以其丰硕的科技成果为许多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下,一系列专门调整科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和法规应运而生。这些法律、法规一方面确定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成为国家科技战略发展和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我国的《科技进步法》、英国的《科学技术法》、法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方向和规划法》、美国的《1976年美国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机构和优先目标法》等;另一方面确定着特定科技领域社会关系的参加者的行为规则,并保护其应有的权利与利益,如计算机与信息科学领域、生物医学科学领域、航天航空科学领域、新材料科学领域等(不限于此)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问题、科学研究必须符合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以及科技发明与成果转化的促进问题等。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数量相当巨大,而且已经构成了一个独具特征与结构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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