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
论文目录 | | 摘要 | 第1-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及性质 | 第8-15页 | (一) 受教育权的定义 | 第8-10页 | 1、受教育权是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 | 第8-9页 | 2、受教育权是自由权和社会权的结合 | 第9页 | 3、受教育权的分层属性 | 第9-10页 | (二) 受教育权的内容及性质 | 第10-15页 | 1、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 | 第10-11页 | 2、与受教育有关的知情权 | 第11页 | 3、接受免费教育的权利 | 第11页 | 4、受教育自由权 | 第11-15页 | 二、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受侵害的原因 | 第15-18页 | (一) 我国教育立法中关于保障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单薄、滞后,越权立法现象时有发生 | 第15-16页 | 1、保障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单薄、滞后 | 第15页 | 2、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及其内部机构越权"立法" | 第15-16页 | (二) 程序规范的阙如和程序性权利保护的淡漠 | 第16页 | (三) 救济途径的不畅 | 第16-18页 | 三、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受侵害的具体表现 | 第18-20页 | (一) 对获得学习结果证明权的侵害 | 第18页 | (二) 对学生的公正评价权的侵害 | 第18-19页 | (三) 在学生管理中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害 | 第19-20页 | 1、违法的校规、校纪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害 | 第19页 | 2、在处分学生时对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侵害行为 | 第19-20页 | 四、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途径 | 第20-33页 | (一) 高校应树立法治精神,做到依法治教,以人为本,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学校制度 | 第20页 | (二) 重新界定高校在新体制下的法律地位 | 第20-21页 | (三) 加强教育立法,建立起完整、统一的教育法制体系 | 第21-22页 | (四) 完善处罚的程序性规则,做到符合正当程序原则 | 第22页 | (五) 完善救济渠道机制 | 第22-31页 | 1、建立高校学生听证制度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事前救济手段 | 第23-24页 | 2、完善学生申诉制度 | 第24-25页 | 3、教育行政复议制度 | 第25-27页 | 4、把处罚行为完整纳入行政诉讼救济范围 | 第27-31页 | (六) 受教育权救济的其它手段 | 第31-33页 | 1、教育调解制度 | 第31页 | 2、教育仲裁制度 | 第31-33页 | 结论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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