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 |
论文目录 | | 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引言 | 第6-7页 | 第一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一般理论 | 第7-13页 |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一般意义 | 第7-9页 | (一) 有利于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正义 | 第7-8页 | (二) 有利于集中解决行政纠纷,维护行政秩序 | 第8-9页 | (三) 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 第9页 |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法理依据 | 第9-13页 | (一) 权利制衡权力理论 | 第9-10页 | (二) 秩序正义理论 | 第10-11页 | (三) 诉讼效益理论 | 第11-13页 | 第二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13-21页 |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缺陷 | 第13-18页 | (一)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标准过于模糊,较难操作 | 第13-15页 | (二) 行政机关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认识不一 | 第15-17页 | (三)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缺乏相关的程序规定 | 第17-18页 |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18-21页 | (一) 立法目的不明确 | 第18-19页 | (二) 理论研究缺乏 | 第19-20页 | (三) 行政行为影响的广泛性 | 第20-21页 | 第三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制度的完善 | 第21-29页 |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实体标准 | 第21-26页 | (一) 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中"利害关系"的范围界定 | 第21-23页 | (二) 以"诉讼结果"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连接点 | 第23-25页 | (三) 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 | 第25-26页 |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程序 | 第26-29页 | (一) 参加诉讼的方式 | 第26-27页 | (二) 参加诉讼的时间 | 第27-29页 | 结语 | 第29-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 致谢 | 第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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